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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法院“就地办案”普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1-06 13:45:17


新干法院巡回审判交通事故纠纷案
     本网讯(通讯员 张斯良)   11月2日,在新干县三湖镇宾里村委会,江西省新干法院采取“就地办案”的方式,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开开庭进行了巡回审理。

    三湖镇位于该县最北边,距县城有20多公里,考虑到事故双方均为三湖镇本地人,原告方又因交通事故腿部受伤,行动不便,该院遂启动巡回审判程序,邀请了三湖镇人大代表、各村主要负责人出席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附近的众多村民。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仔细聆听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解,全面细致掌握案情事实,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的核实,最终化解了此起纠纷。

    通过巡回庭审,对普法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对于大部分老百姓,法律对他们来说仍然很陌生,通过法庭下基层,进村开庭,让旁听百姓知道庭审程序,了解开庭目的,体会法律的庄严,感受司法的公正。法庭走进百姓举行开庭,在另一个方面也起到了教育作用,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邻里发生纠纷,产生矛盾,通过诉至法院,公平公开审理案件,能很好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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