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梦琦)
儿子死亡,父母和儿媳料理完后事,竟然为了争赔偿金对簿公堂。日前,通过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老人和儿媳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一家人终于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2012年5月25日,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绥江县B区水稳料拌合站处,被周某驾驶的装载机不慎撞到后压死。第二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王某死亡一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获得各项赔偿款328000元。安葬死者后,王某父母不分割死亡赔偿金给儿媳,致儿媳诉至法院要求分得王某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6364.80元。
法官在接收该案后,及时找王某父母了解情况,得知,二老并不是不分赔偿款给儿媳,而是,儿子结婚多年,唯一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在儿子死后就被儿媳卖了,也没给两位老人通气。王某死时就被压在那辆摩托车下,那是儿子唯一的遗物。了解此情况后,法官耐心细致开导老人,作为老人来说,想留住儿子唯一的摩托车作为纪念,而作为儿媳,她也不愿失去丈夫,她看到丈夫的摩托车会触景生情,会更加难过。经过多次的劝说和开导,老人终于想开了,解开了心结。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父母一次性给付原告钟某50000元。并当场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