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万福建)
2012年10月30日,江西安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妯娌之间因打架致流产的健康权纠纷案,被告王莲花于调解当日一次性支付原告肖冬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6800元。该款项已于当日全部兑现。
原、被告系妯娌。2012年6月12日,原告王连花家的牛断了绳,吃了被告肖冬莲家田里快要成熟的稻子,肖冬莲刚好去田里看水,便用随手携带的铁锹往牛的身上一甩,致使王莲花的牛受伤。为此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在打架的过程中,王莲花摔倒在地,下身有血迹流出。当日,原告被送往安福县中医院住院检查,彩超超声所见:胎儿未见胎心搏动及胎动,超声诊断:早孕(相当于70多天大小)(无胎心)。于是原告做了引产手术,共住院4天,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3168.23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被告仅支付了医疗费之外,对其他损失均为赔偿,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人民币2468.23元。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原、被告系妯娌,如果该案处理不当,会给双方日后相处留下隐患。因此,法官便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并且通知原、被告的公婆一同到法庭进行劝说。法官从法理到情理,从情理到亲情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并结合本案案情,让原、被明白各自的过错。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当时自己太冲动,更何况双方都是一家人,以后一定要好好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