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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车祸女亡妻离 巧执行绝处逢生
发布时间:2012-10-30 10:52:45


     本网讯(通讯员 梁国和)   2012年10月29日上午,在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随着被执行人黄汉某将履行款42000元交到申请人黄某的手中,一桩双方当事人都付出血泪代价的官司终于降下了帷幕。

    2011年2月28日,黄汉某驾驶自购的二手中型拖拉机在209国道与黄某女儿搭乘别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女儿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黄汉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黄汉某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被覃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后,黄某以黄汉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在狱中,黄汉某与黄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黄汉某一次性赔偿黄某人民币7万元。但因身陷囹圄,家庭经济又较困难,黄汉某当初购买二手中型拖拉机欠下的债务尚未还清,对承诺赔偿的7万元更是一筹莫展,只于事故发生后将肇事车辆卖掉赔偿到黄某一万多元,尚余五万多元黄汉某一直无法履行。黄某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黄汉某当时尚在服刑,2012年4月份黄汉某刑满释放后不久即到广东打工,致该案执行工作一直没有结果。

    在此期间,因受爱女车祸身亡的沉重打击,黄某妻子精神一直恍惚失常,每念及爱女均悲痛欲绝,再加上赔偿款遥遥无期,无以宽慰,最终黄某妻子与黄某一纸离婚,远走他乡,剩下申请人黄某孤身一人终日以泪洗面。面对女亡妻离的双重打击,黄某万念俱灰,多次在打给执行法官的电话中流露出要抱炸药到被执行人黄汉某家爆炸报复的念头。执行法官每次都只好耐心的找黄某谈心,不怨其烦的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尽量排解黄某心中的怨气,同时积极的寻找被执行人黄汉某的去向,加紧执行的步伐。

    2012年10月18日清早,执行法官偶闻被执行人黄汉某已回到了家中,清醒的认识到这是解决本案纠纷的最好时机,马上驱车到黄汉某家,在仍无法见到黄汉某的情况下,花了一个多钟头耐心的做通被执行人黄汉某妻子的思想工作,使其劝黄汉某自觉的到了法院,同时通知申请人黄某也赶到法院。在得知双方当事人虽为不同乡镇的村民,但两家相隔不远,仍有同宗同祖的渊源时,执行法官又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德高望重的兄弟叔伯在场,从法理到人情世故等各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艰苦的调解工作。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努力,到当天下午六点多钟,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黄汉某于10日内一次性支付42000元给申请人黄某,黄某放弃了其他的执行请求。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黄汉某积极多方筹措,最终拿着履行款按协议时间赶到了法院。黄某接过履行款,泪流满面,哽咽着对执行法官说:“直到今天,我才又重新找到活着的希望!”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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