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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为讨血汗钱起诉包工头
发布时间:2012-10-29 11:50:33
本网讯(通讯员 颜克秀 伍秀春)
广西全州县法院今天审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颜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被告文某清欠原告蒋某跃工程款25000元,被告自愿当庭给付原告4000元(已给付),在2012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4000元,在2013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17000元。
原告蒋某跃诉称,我是一名农民工,靠打工维持生计。被告文某清包工头在承建临桂九里香别墅二期工程时,欠我工程款27000元,被告出具了欠条给我,当时给付了2000元,余下的约定于2011年12月底以前给付8000元,2012年底前还清17000元。到现在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我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欠款。 被告文某清辩称,原告所诉是实,但我现在资金周转困难,我现在无法一次性归还原告欠款,请求原告能够同意分期偿还。 经过颜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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