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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被告人行动不便 法警背犯人出庭
发布时间:2012-10-29 11:12:55
本网讯(通讯员 谢小梦)
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关押在云南省盐津县看守所的被告人肖某进行了死刑复核远程提讯。
在提审被告人的过程中,由于被告人肖某腿脚常年痛风以致走路不便,为了让被告人减轻压力轻松到庭,盐津法院法警队教导员刘华挺身而出,背着被告人到庭。 盐津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四群教育”活动,“真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思想,深深根植于每一位法官干警的内心深处。该院法官干警紧紧依靠群众,在审判工作中实现便民利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把优先关注和保障民生作为出发点,注重实际效果,真情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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