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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泞路上法官七调林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10-23 16:29:32
泥泞路上为民路
本网讯(通讯员 李皓轩)
10月22日,重庆市彭水法院行政庭一行经长途跋涉,在险象环生的山村公路上趟过泥泞,达到地处偏远的龙射镇东方村。这已经是行政庭第7次赶往现场,经过多次的耐心调处,该案终于尘埃落定,圆满地促成了双方和解。
原告刘显珍是东方村三组的村民,东方村三组与东方村六组因林权权属发生争议,后彭水县龙射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东方村三组村名不服该处理决定,遂请求法院撤销彭水县龙射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庭为了理清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翻阅了大量资料,多次走访当地村民,并查找了在1973年两组林地互换的记录。由于案情扑朔迷离,年代久远,两组村民矛盾激化,为了尽快平息纠纷,行政庭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七次赶往现场主持调解,作了4个调解方案。经行政庭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当地政府撤销了该处理决定,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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