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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四项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10-15 09:53:01


     本网讯(通讯员 王晓芬)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宝丰法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村一法官”活动,推出四项举措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特别是对农村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做好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摒弃前嫌,重归于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二是尽可能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涉农案件。坚持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充分发挥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优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当前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人对法律一知半解。因此,在审理涉农案件时,要加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告知当事人进行诉讼和执行时可能存在的风险,帮助、提高农民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多到案件发生地办案,多到案件发生地开庭,通过办案以案释法,利用开庭审理案件宣传法律,力争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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