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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走失多年无消息被宣告死亡
发布时间:2012-09-29 13:29:08


     本网讯(通讯员 黄莉丽)   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法院使用特别程序判决宣告荣小平死亡。据了解,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法院审理的首例宣告死亡案件。

    经查,被申请人荣芳与申请人荣小平系母子关系。荣小平,1999年4月出生,因父母离异,跟着母亲荣芳一起生活。2006年9月10日荣小平外出玩耍走失,当日,荣芳向当地公安局的派出所报失踪。

    荣芳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宣告荣小平死亡。此外,荣芳还提供了荣小平户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对有关情况出具的核实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平乐县法院在媒体上发出寻找荣小平的公告。法定公告期1年,现已届满,荣小平仍然下落不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法院认为,被申请宣告死亡人荣小平自2006年9月10日走失,直至法院在报刊公告后仍下落不明,应依法推定其死亡。申请人荣芳申请宣告荣小平死亡,符合法律规定宣告死亡的条件,平乐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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