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南法院“三举措”加强刑事案件审限管理
发布时间:2012-09-27 16:47:14


     本网讯(通讯员 杨华卿)   近日,为进一步提刑事案件审理质量,切实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案件审限管理,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打击和保障并举的刑事诉讼理念,严格刑事审理期限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案件审理超期问题的发生,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一致好评。

    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平南县人民法院明确了刑事案件审限监由院分管领导亲自抓,庭领导重点抓的刑事审限监督坚持制度,将分管院长作为监督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庭领导作为直接监督执行人。不断细化领导监督办案制度,通过严格的审限监督流程,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打造刑事案件审限预警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发展的成果,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不断优化审判管理系统,打造刑事案件审限预警平台。按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限分别将案件录入审限预警系统,系统会依据现有法律关于审限的规定,结合法官个人设置,对邻近超审限的案件发出预警,从源头上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完善审理监督制。在内部,将案件审理监督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不断提案件审理内部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对外,加强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性,将司法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通过外界监督不断提高法官责任意识,督促法官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审理质量。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