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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法院探索新途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9-25 12:01:23
本网讯(通讯员 程丽英)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塔城市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途径,采取有力措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 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诉讼费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以免交;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对于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 四是注重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塔城市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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