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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以基层法庭为“细胞”深入民间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9-25 09:10:44
本网讯(通讯员 陈浩)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院法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积极有效的创新举措,以基层法庭为“细胞”,深入到基层乡镇、社区、村庄之中,与民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搭起了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
一是加强指导调解工作,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基层法庭的法官为主,利用其了解当地实际情况的特点,加大指导调解工作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已有法官80余人(次)对115件案件进行个案指导,指导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二是提供法律援助。在全县各乡镇均设立了驻乡联络法官联络点,将法官的联系方式印制成名片发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在需要法律的帮助时,能够及时的提供帮助。该院7个基层法庭分工包几个乡镇,并进行定期考评。 三是深入调查了解社会矛盾,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基层法官在下乡办案的同时,通过面对面地与人民群众进行交流,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现场观察,总结出了各种社会矛盾调解的方式方法,为以后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四是参与解决民事纠纷,通过积极与乡镇和村支两委领导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通过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讲清法律,指明利害关系等,以和风细雨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五是以案说法,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办黑板报等方式,重点介绍我国民间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方式及利弊,同时对民法、刑法、计划生育条例、治安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民朋友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规也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村民法治意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既遵纪守法,又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的加强了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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