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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中藏枪支百余只 女店主换来铁窗四载
发布时间:2012-09-20 15:47:36
本网讯(王峥)
现年29岁的小利是一家玩具店的主人,为了捞回成本竟将枪状物一百余支藏在仓库里出售。近日,北京通州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小利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23日间,被告人小利在北京市通州区某百货厅其经营的玩具店库房内,非法持有枪状物157支,其中127支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枪支,后被查获(枪支均已收缴)。 “进了这么多货压着成本太高,只是想卖了收回成本。”小利为自己辩解着。辩护人称小利一直认为涉案枪支系玩具,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小利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且其主观上认为持有的枪支均系玩具仿真枪,恶性较小,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上,通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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