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玩具店中藏枪支百余只 女店主换来铁窗四载
发布时间:2012-09-20 15:47:36


     本网讯(王峥)   现年29岁的小利是一家玩具店的主人,为了捞回成本竟将枪状物一百余支藏在仓库里出售。近日,北京通州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小利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23日间,被告人小利在北京市通州区某百货厅其经营的玩具店库房内,非法持有枪状物157支,其中127支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枪支,后被查获(枪支均已收缴)。

    “进了这么多货压着成本太高,只是想卖了收回成本。”小利为自己辩解着。辩护人称小利一直认为涉案枪支系玩具,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小利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且其主观上认为持有的枪支均系玩具仿真枪,恶性较小,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上,通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