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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严把“四关”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发布时间:2012-09-20 14:19:24
本网讯(通讯员 占国华 陈敏合)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严把选任、技能、参调、考核“四关”,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力促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取得较好效果。
严格按照公布选任条件、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提请任命等环节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做到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 坚持“向书本学知识,培训促进步,庭审学技能”的培养模式,采取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诉讼知识;通过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法律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品德修养的砥砺,突出培训效果。 积极组织和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充分利用陪审员生活经验丰富、熟知区域风土民俗、联系社会广泛等优势,广泛开展调解进社区、进乡镇、进农家、进企业的“四进”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陪审员调解室,采取“门诊式”接待和“即时调解”的服务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明确陪审员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和内容、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考核内容涉及陪审案件、参加调解、廉政建设、学习培训、品德操守5大项,实行百分考核制。坚持逐月考评,季度通报,年终奖惩,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据悉,今年1-8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0.2%。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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