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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集中培训辖区民商事法官
发布时间:2012-09-18 14:22:31


     本网讯(通讯员 胡玉婷 乔子轩)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民商事法官第四期业务培训班在该院法官培训中心开班。

    重庆二中院副院长刘澜平出席开班仪式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业务培训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强化业务学习是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司法服务民生的客观需要,是正确适用法律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审判质效的迫切需要。二要认真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综合业务能力。尤其要着力提升驾驭庭审能力、案结事了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三要严明纪律,确保培训学习收到实效。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学习机会,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作息制度。

    此次培训从9月11日至9月27日,共分三批次,每批次培训三天,受训人数累计达300余人次,授课老师由市高法院、市二中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骨干担任,培训内容涉及合同诉讼中的释明义务、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无权处分及相关法律制度、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实务及房地产案件审理实务等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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