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傅一波 黎志群 黄海)
近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大队的指导下,赣州市章贡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调解委员会委员。这是该院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又一有益探索。
今年4月24日,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批准了赣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大队关于成立赣州市章贡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报告。在章贡区人民法院、交警、赣州市保险业协会的指导协调下,于今年9月4日召开了赣州市章贡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章贡区部分居民代表、驻市金融、保险、医院、汽车修理行业和律师等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相关部门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会上,章贡区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负责人黎志群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和调解流程等作了讲解;公安交警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温桂明宣读了章贡区司法局《关于同意设立章贡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并介绍了调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赣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万丽霖就调解委会员成立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宣导。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民主选举产生了5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当选调解委员会的委员代表林国斌作了表态发言。
章贡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保险理赔工作,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到事故双方的调解中去,将民事赔偿与保险理赔结合起来,缩短了理赔环节,简化了索赔手续,有利于切实解决车险理赔难、减少保险理赔纠纷、降低诉讼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将更加有效地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