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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形杂志擅用肖像 张馨予诉医院索赔
发布时间:2012-09-14 15:44:38
张馨予(资料图)
本网讯(通讯员 申峻屹)
女演员张馨予因不满北京市昌平某民营医院在宣传杂志中擅自使用其照片,诉至法院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张馨予是中国大陆知名女演员,曾出演《非诚勿扰2》、《龙门飞甲》、《宅男总动员》、《夏日神马恋》、《不怕贼惦记》等众多热门大戏,并为韩国铜雀台、网游《穿越火线》、百连凯、中国桐乡市世贸中心等国内多家知名品牌、游戏代言。 张馨予诉称:今年1月份,她被告知,昌平区某民营医院在其整形美容宣传杂志的第28页题为《“垂钓”徐娘“好男人”财色兼收获刑10个月》的文章版面中,极大篇幅地擅自使用了自己的照片。同时,该页面中还有被告医院“除腋臭”手术宣传广告,并附有医院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 张馨予认为:自己的肖像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被告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同时,被告使用原告照片的位置使张馨予受到很多误解,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涉嫌侵犯她的名誉权。因此,张馨予起诉要求被告昌平区某民营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以及侵权杂志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余元、精神损失2万元。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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