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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执行遭拘留 债权人权益得维护
发布时间:2012-09-14 14:09:06
本网讯(通讯员 王彬)
“多亏了大名法院,这么快帮我执行到位,光凭自己恐怕再过两年也要不到钱!”近日,当宋某从河北省大名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0000元时,连称感谢。
2011年3月,王某向宋某借款30000元,约定一年内分期还清,到期后王某却分文未付。宋某念及朋友关系,多次催要无果后只得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诉至法院,后经判决王某应偿还宋某借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主动履行义务,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找到王某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王某承诺还款,宋某同意后王某却又玩起了人间蒸发,企图逃避债务。一天,执行法官获悉王某在邯郸市出现,立即前往将其带至法院谈话。此时的王某仍心存侥幸,称无力还款,却不知执行法官早已查清其在本县某商场租有专柜的情况。鉴于王某这种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冰冷的手铐和拘留决定书摆在王某面前时,他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认了错误,并偿还了全部欠款。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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