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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法院:小窗口“大舞台” 用心服务亮起来
作者:陈丽娜   发布时间:2012-09-04 14:27:53


    在“山水甲天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西郊,有这样一支团结协作、亲民为民、无私奉献的立案信访法官队伍,他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研究立案信访工作规律,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拓展为民领域,充分发挥了立案庭作为“服务窗口”、“预警窗口”、“疏导窗口”、“和谐窗口”的作用,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先后被区高院评为人民满意庭室、文明窗口、市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这就是临桂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   擦亮“服务窗口”

    5月8日下午,午后的临桂骄阳似火,而临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却显得格外清爽怡人,因为这里谱写着一曲温馨和谐的立案之歌。

    当事人张某系临桂镇人,在1995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高位瘫痪构成一级伤残。据张某叙述,她的丈夫陈某自事故发生后曾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虽然没有判离,但自此陈某对她是不闻不问,十几年来夫妻二人形同路人。现在,儿女均已成年的张某已没有牵挂,考虑再三,她在家人的帮助下驾残疾车来到临桂县法院门外,起诉与陈某离婚并要求扶养费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

    由于张某高位瘫痪无法自行上下残疾车,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立案庭工作人员带上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材料顶着烈日现场办公,不仅耐心进行诉讼风险提示,还按规定为她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从审查到立案整个过程花费了不到30分钟,张某连声称赞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这是临桂县法院开展 “司法能力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2010年12月,临桂法院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彻底改变了原有接待场所面积狭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的落后状况。建立了集接访、审查、立案、收结诉讼费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添置了便民电话、无障碍厕所、残疾人通道、诉讼须知、举证指南等设施材料,为当事人打造了一条便民、利民的新通道。在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立案庭提出四点服务要求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即:“笑容多一点、态度好一点、效率高一点、服务全一点”, 从细微处入手,全面提升文明规范的服务意识。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案件或老弱病残人员,不仅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处理,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无法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及时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手续,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今年1至8月,共为22名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缓交金额12.8万元,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

    强化信访评估工作   擦亮“预警窗口”

    俗话说:“飙风起于青萍之末”。为引导当事人合理实现诉求,降低诉讼风险,将信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临桂法院扎实推进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运用立案信访风险评估成功化解矛盾易激化案件,收到了良好成效。

原告安模公司与临桂镇沙塘村于2011年3月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于2011年5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合法取得协议地块的使用权。2011年8月,沙塘村村民熊某等三人在该地块上修建房屋,导致原告的施工项目至今无法开展。多次阻止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拆除三名被告所建房屋并恢复原状。收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庭法官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认为本案的信访风险在于判决后的执行可能涉及到强制拆迁,既不利于原告施工项目的开展,也容易引起村民上访、闹访。据此,该庭评定此案信访风险等级为1级,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立案法官一边召集原告方现场做工作,将本案风险评估情况与原告沟通,一边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再三权衡后,原告表示为施工项目做长远考虑也不愿同村民把矛盾扩大关系闹僵,自己愿意暂缓诉讼,先通过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理。经过多方努力,该起纠纷通过政府部门圆满解决。

    这种看似把纠纷“挡”在法院门外的做法,却便利了群众,有效化解矛盾预防新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结881件,调撤案件406件,所结案件未出现一起涉诉信访案件,继续保持了所结案件连续六年零上访、零申诉的好成绩。

    积极开展诉前调解   擦亮“疏导窗口”

    “法官,我要拿回诉状,我不起诉了。”6月9日,一位白发鬓鬓的七旬老人冒着大雨来到临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老人一进门就握着该中心立案庭李开梅庭长的手,激动不已。

    原来,67岁的陈大妈与老伴邱大爷是一对再婚夫妻,两人共同生活已经三十多年。邱大爷与前妻有五个子女,再婚后与陈大妈又生有一个儿子。2007年邱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价值十几万的老房子,陈大妈和继子女就房子的分割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僵持了几年,关系进一步恶化,陈大妈遂诉来法院寻求帮助。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李开梅庭长决定暂缓立案先适用诉前调解以最大限度修补双方关系。由于五个被告都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法官选择了电话调解。一连好几天,都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逐个沟通,从情与法的角度出发,既让老人明白法定继承的范围和诉讼的风险,又让被告懂得老人生活的艰辛,鼓励双方平心静气坐下来协商解决。经过多次做工作,原被告双方主动去公证处办理了继承公证,不再诉至法院。

    真心换来硕果累累。自2010年12月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改变单一调解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了联动调解室、与辖区相关单位“结对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83起,其中邀请妇联、村委等组织参与调解13起,为缓解纠纷的复杂性设置了“减压阀”,灵活、快捷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法院诉讼程序之外,对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实现司法和谐起到了积极的疏导作用。

    拓宽司法为民领域   擦亮“和谐窗口”

    法院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动主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调处纠纷中也需要处处融入智慧去创新管理,而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临桂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每月捕捉立案动态撰写分析报告,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堵塞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如在受理广西长岛十六区业主诉长岛公司逾期交房及办理产权证违约过程中发现,先是少数业主诉讼,然后跟着有近一百户业主诉讼。经过立案庭了解,原来是少部分业主与长岛公司对抗并动员其他业主告状,甚至在小区内敲锣集中业主状告开发商。长岛十六区业主有513户,为防止事态扩大,减少当事人诉累,也减少信访风险,立案法官协同民一庭庭长找到长岛公司的领导们,指出该公司在合同中确实存在的违约行为,建议长岛公司改进工作,与业主充分协商,尽量避免诉讼,做好业主稳控工作。长岛公司根据法院的建议,自己兑现了违约金。此后,再没有业主起诉长岛公司的案件,开发商和业主对法院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该公司负责人说:“法院在办案中体现出的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值得我们学习。法院的建议为我们指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非常感谢法院对我们工作的帮助!”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临桂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从思想观念的转变入手,从实际行动上着手,从群众满意上动手,将立案信访小窗口打造成真正为民服务的大舞台!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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