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云红 孙新燕)
经适房的购买有着严格的程序,要申请、要公开摇号、要公示,如果有人说可以走后门帮你买到经适房,你信吗?但就是这么不靠谱的事竟有人信。8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借口的诈骗案,被告人周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急于买房的杨某经棋牌室老板介绍认识了一起打牌的牌友周某,周某谎称可以走后门买来经适房,起初杨某也有些怀疑,但周某自称系某投资担保公司经理,开着名牌越野车,还带杨某到过其办公室和家里,杨某也就打消了顾虑。2011年3月至6月期间,周某先后以买房号,交双气初装费,房款为由,向杨某骗取各种款项共计107000元。在杨某的多次催促下,周某还煞有介事的给了杨某一把某小区一套住房的钥匙,当杨某全家兴高采烈的去看房时,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知道上当的杨家再去找周某时,已是人间蒸发。再到其单位,却是查无此人,家里只有退休后的父母,开的越野车也是借来的。自以为得计的周某拿着骗取的房款天南海北潇洒一番。谁知天网恢恢,2011年底,刚走出北京某酒店的周某即被北京警方通过上网通缉的信息抓获。案发后,周某的父母通过多方筹借,将所骗房款全部退还受害人,受害人对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赔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