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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这边独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创新审判管理纪实 作者:韦熙宁 发布时间:2012-08-22 10:58:37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处桂西北,云贵高原的东南端,系西部少数民族贫困县之一。全县 20个乡镇除融水镇、永乐乡、和睦镇三个山外乡镇外,其余都属于山区乡镇,人居分散,山高水寒,道路崎岖,交通落后。部分乡镇距离县城达120-140多公里。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执行条件下,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结合民族地区基层法院的特点,突出抓好法院队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文化兴院、人才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精心组织策划法院文化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法院人才培训、强化信息化带动基层基础建设、广泛开展“无诉村屯”创建活动等新模式,延伸审判职能,努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把稳定落实到基层。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2011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9件,审结1312件。法院系统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在柳州市十个县区法院中的位次由2010年的第四位,跃升至2011年的第二位。2011年,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同时荣获中共广西政法委、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2010、2011年连续两年被广西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今年7月,被中共融水县委命名为“苗岒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优秀示范单位。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树立起了崭新的司法形象。 走进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里的文化主题公园和文化长廊。这里的花圃池塘、水柳翠竹、球场屏风、走廊过道无不散发着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文化气息。在这里,人们可以形象地看到一个基层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司法的发展历程;看到人民法官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动人风采;看到人民法院干警自己设计自己创作的书画摄影作品和诗歌散文等内容。长廊仅仅通过文化的方式再现了融水县法院队伍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法官精神追求文化智慧的一个缩影。犹如一道靚丽的风景,在基层闪耀着别样的美丽。 人才建设篇:人才,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至关重要的智力支持。加快实施人才战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建设和发展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人才,一切都无从谈起。 2011年6月,练志林从柳州市柳北区调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他给人的印象是沉稳、细致、执着、谦逊。谈到人才建设时,他说:从总体上看,融水县法院人才建设现状是审判专业法律人才的匮乏和队伍素质的良莠不齐,业务能力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案件认定事实不准,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依然存在。法院工作发展滞后。整体司法能力以及现代化审判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距离。在这种条件之下,总体上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所受到的影响是不言自明的。 为了有效地解决好上述问题,从2012年初开始,融水县法院即有针对性地对人才问题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多项举措并举,不断推出优秀人才,走人才兴院之路。 2012年,融水法院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才发展培训计划》,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柳州县区法院率先成立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部培训中心。今年5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梁梅院、中共融水县委书记扬恩维亲自为融水法院干部培训中心揭牌。鼓励融水法院精心组织开展法院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培训中心以培养造就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实施人才培训、成长、成熟的常态化、长期化有效机制,全力以赴,注重“基础人才”的培养,搭建属于青年干警展示才华的舞台,力争培养一批,成熟一批,发现一批,带动一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法院人才队伍。 融水法院干部培训中心成立后,成功地举办了首期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聘请资深法官、学者、教授开设专题讲座,现场指导,发挥教学相长优势,加强法律专业技术人才工程建设,接着又先后开办了新闻写作、新闻摄影、计算机基础运用等专题培训班。并通过采取奖励措施等制度,鼓励干警通过在职学习提高自身学历水平。开展经常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业务考试等。推进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不断涌现的制度和氛围。同时,创办了《青年视窗》和《融水审判》二份内刊。多形式多渠道为青年法官施展理论才华提供良好平台,营造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学习、工作、生活氛围。 2012年,融水法院进行了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调整,适时调整部门结构,优化岗位配置,启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重点加强对年青干警的培养和应用。15名勇于创新的干部走上了中层正副职岗位。其中7人为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并对这15名中层正副职进行了职务任免的提请。通过调整,激活干部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人才发展培训计划取得实效,提升少数民族青年法官司法能力。 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将人才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来动作,更加坚定了我们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才建设的信心,更增强了民族地区基层法院人才培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练志林院长如是说。 基础建设篇: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重点在基层,落脚点在基层。随着社会转型改革的深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将越来越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特别是基层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对基层法院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基层法官每天都直接面对群众,近距离的接触基层群众,是司法审判最直观的表现窗口。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设有融水、四荣、大浪、汪洞四个基层人民法庭,管辖全县 20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客观上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和不便。 2008年,在上级法院特别是融水县委、政府和人大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融水法院全面完成了融水、四荣、大浪、汪洞四个法庭“五化”建设。在这个基础上,融水县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落实向基层倾斜的政策,认真总结巡回法庭工作经验,完善巡回审案管理制度,提高基层的司法能力,积极取得政府的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法庭硬件投入,提高基层法庭物质保障水平,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等工作。“亮窗行动”在基层人民法庭全面铺开。 2010年起融水法院在县院机关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及后期管理全部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信息化建设。由于四个基层法庭地处偏远山区,建设难度大而无法实现四级联网。2012年初,尽管存在资金紧缺等困难,融水法院党组想方设法为四个基层法庭完成法院系统四级联网,实现人民法庭网上办公、网上办案,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自动化、智能化、人性化。从5月2日起,辖区四个基层法庭开始网上办公办案,实现法院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四个“五化”法庭升级为“六化”法庭。努力通过信息化建设。将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技化、信息化的便民服务之窗。2012年7月12日,《广西高院》立案信访工作动态推介了融水法院启动基层法院“亮窗”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法。 能动司法篇:针对基层乡镇的特点,融水县法院加强推进创新审判管理,发挥能动司法,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落实“阳光司法”,力促基层案结事了。 2011年以来,融水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后调解等调解方式。并将这个工作体系扩大到基层法庭。人民法庭根据实际案情需要,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灵活配置司法资源,深入农村及偏远地区,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做好判后答疑及回访工作。主持当事人即时履行法律义务,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注重民族风情,利用苗乡坡会,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 2011年,融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280件,调解结案率34%,经调解当事人撤诉105件,撤诉率达13%。4个派出法庭受理民事案件545件,审结544件,结案率99.8%,调撤率达到57.4%。融水、大浪两个法庭案件调解率分别达到51.3%和42.6%。 创新矛盾调处机制,化解案件矛盾和排除社会隐患。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和创建“无诉社区、村屯”的活动动,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2年4月份,在当地党委县政法委的统一协调指导下,融水县法院联合司法局建立了“诉调对接”领导机制,积极到辖区开展“诉调对接”的宣传工作,与辖区政府党委和司法部门的同志商量具体做法,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部门联动化解纠纷。依法确认司法调解协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5月初,经融水县委县政府批转同意融水县“无诉村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融水法院从各乡镇推荐名单中选择,确定八个村作为创建活动的试点村。并在试点村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至5月底,融水镇新安村、汪洞乡落洞村、四荣乡荣塘村等8个村屯“驻村法官工作室”全部挂牌成立。辖区4个人民法庭,每个法庭负责两个试点村的创建工作。 驻村法官主要负责指导和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参与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帮助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协助解决有关信访问题。五月份以来,融水法院协助辖区人民调解组织依法确认调解协议36件,协助乡、镇司法和村委会调解案件六件,其中调和六件,息诉率100%。努力化解纠纷实现无诉讼。为融水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大苗山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文化建设篇:一个人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一个单位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气息,基层法院也要有一定水准的文化底蕴,要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引领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的功能作用,使我们的整个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院长练志林介绍说:今年上半年,融水县法院利用院机关大院围墙,精心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公园,扩大和丰富文化长廊的内容。并将文化建设规模扩大到四个基层人民法庭,打造法院软实力。用先进的文化鼓舞法官队伍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融水县法院积极汲取各地法院先进文化精髓,大力实施法院文化建设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目标,即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达标争创为抓手,以特色基地为标志,多举措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通过法院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的紧密结合,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的新突破,提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新境界。这些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及其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受到柳州市中院和自治县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和赞同。 中共融水县委书记杨恩维在视察融水法院时说:融水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向公众展现法院文化底蕴和公平正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值得在全县各部门广泛推广。融水法院要注意总结推介。把法院建设的影响力扩大到法院之外,让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创建“平安融水”,促进融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建设。 上级法院的广泛关注和当地党委的赞同,给融水法院以极大的鼓舞。院领导班子在文化建设方面,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文化建设这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把法官文化建设与推进司法体制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的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法官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强化和丰富审判人员的知识积累和构成,提高法官的工作技能和执法水平。着眼于法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法官更新司法理念和转变司法作风上下工夫,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拓创新、克服困难,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保稳定、促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目标能动地落实到基层的艰苦卓越的工作历程,在基层树立了与人民司法肩负的神圣使命相适应,与规范化建设相接近的新形象。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面对人才匮乏和资金短缺等难题,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融水人民法院一定能够一一攻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更加严格的司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注入崭新的时代气息。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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