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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货物砸死人 男子自首赔偿领缓刑
发布时间:2012-08-17 09:16:34
本网讯(通讯员 胡普选)
货车司机跑一趟活的利润很小,所以很多人就动起了小心思。拉多点货物,跑一趟也值得,但是就是多拉的这一点,车辆超重了,不但被交警逮到要罚钱,而且还会威胁到自己或是他人生命的安全。8月16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少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4月18日9时许,李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濮阳县王称堌乡十字路口一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致使桥板断裂、车辆倾斜,车上装载的石块砸向货车旁边的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和乘坐人曹某(5岁),致使曹某当场死亡,张某全身多处骨折构成轻伤。经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鉴于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能积极抢救伤者,主动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如实供述其罪行,应视为自首,其家人又能积极地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7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其系初犯,偶犯,故该院对被告人李某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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