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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那份法律职业良心
作者:李二虎   发布时间:2012-08-16 10:06:59


    或许是与人交往越多遇事情越杂,就特别在意自己的良心发现。而在法院工作十几年之后,我愈发倍加小心呵护自己的职业良心。

    几天前,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老兄来访,引荐朋友询问一个涉法案件的最佳处理“秘笈”,就当事人是否进京上访及上访效果征求我的意见,并央求代笔写一篇慷慨激昂、言辞犀利、“像匕首和标枪般”的书面上访材料。身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我,习惯性流露出一脸愕然。

    朋友的案子经过了外地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屡败不服的他坚持到省高院申请再审。要说这样的做法于法有据无可厚非,但他同时更看好上访这条捷径。原来朋友和兄弟分家,老爷子出具原始材料为弟弟办理了房产证。当年作价8万元,孰料今日翻六番,见钱眼开的他就把县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撤销为其弟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审案终靠法律和证据支持,朋友败诉想必在料想之中。申请再审的材料刚递到省高院,他就要上访大闹“北京门”:要么撤销一、二审判决把房产证办给他,要么政府救济他一套同样大小的商品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还是老乡哩,你咋不帮我说话。”朋友愤愤地向我道别。“反正我已经豁上了,有的是时间上访……”

    这样的尴尬情景,对于我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尽管我绞尽脑汁乃至情真真意切切地循循善诱,也不排除他们一转脸就挤入上访的千万大军。对非正常上访无理取闹的当事人“不合法求助”说不,这是我的职业操守和底线。当然对于他们的每一次咨询,我都会认真地从法律上和政策上为他们解疑答惑,尽量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正当程序和途径,唯有此,方能对得起我的职业,对得起我的职业良心。尽一份爱心,多一分和谐。

    我所遇到的绝大多数当事人,也许他们上访与否与我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即使暗暗答应(支持)他们上访,亦不过是一句轻轻的话语而已,助人获敬,成败无责。但我每每面对上访者渴望肯定的眼神,我的回答就像故意要办错一件事情那样难以启齿。每当此时,我的心海波浪翻腾,似乎有一种排山倒海的邪恶力量,即将摧毁我的信仰、意志和良心。

    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自律的突出体现。我身为一名法官,要有对宪法和法治的崇高敬仰,要有对法律职业的崇高信仰。违背良心的事不做,违背职业良心的事尤其不能做。绝不会因人情世故亵渎我对法律神圣职业的忠诚,绝不会为讨得片刻欢心让最原始和低级的同情和怜悯玷污自己的职业良心。我坚信,职业良心能纠正自己的自私欲念和偏颇感情,能改变自己行为的方向或方式,能避免有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不良后果。培养你的职业良心,善待你的职业良心,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情色所动,时时检阅和自省,处处鼓励和鞭策,像爱护自己的生命和名誉一样去珍惜与关怀它。

    我会一直坚守,一直呵护,我的法律职业良心。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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