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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不满酒店环境毁坏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5 14:14:09


     本网讯(通讯员 徐春)   8月14日,江西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判处被告人甘承俊拘役三个月。

    2012年5月10日,被告人甘承俊和朋友一起吃饭,饭桌上喝了点酒。晚上甘承俊在九江县一商务酒店订了间客房休息,进入客房后发现环境和提供的服务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太远,他找到前台与其交涉,希望在不加价的情况下换一间条件好的客房,但是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回到客房后,看着不满意的环境心里越想越气,于是将客房内的固定电话机、茶杯、电热壶等物品砸向室内的液晶电视机,物品均被砸坏。出了气的甘承俊便前往服务台退房,经酒店检查人员发现客房内的物品损坏通知前台。酒店工作人员要求甘承俊赔偿损失,甘不予理睬径直走出酒店大门,还在离开时将摆放在酒店门口的一块迎宾牌踩坏。当他准备上车离开时,车门被停车场内一辆奔驰车挡住了,怒气未消的甘承俊猛踢奔驰车的尾门,又从车内拿出龙头锁将奔驰车的挡风玻璃砸坏。就在甘承俊怒火中烧并四处损坏东西的时候,接到报警的民警正在向他赶来,不久便把甘承俊抓获了。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共计11505元。

    2012年5月31日,被告人甘承俊家属赔偿酒店及车主损失共26000元,被害方表示谅解,并要求对被告人甘承俊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承俊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甘承俊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其家属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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