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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廉政文化建设之我见
作者:郭良富 发布时间:2012-08-15 11:10:19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必须大力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这是党中央对全民族文化建设一项重要指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要在繁荣法院文化上取得新成效”。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法官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法官廉政文化要以创新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创新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创新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创新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实现“公正廉洁透明执法”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障。本文拟对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作一初步探讨。 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意义深远 人民法院的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全面素质的培养,要求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一是从人民法院工作性质来看,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司法审判权的专政机关,法官掌握着评判是非、生杀予夺的权力,自然成为各方利益搏弈“猎取”的重点目标。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抵挡腐败侵蚀的“防火墙”,是司法公正的有效保障,法官反腐倡廉工作只能不断加强和完善,绝对不能弱化和松懈。二是从当前社会环境来看,树立清正廉洁的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任务还很重,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的遏制与清除还尚需时日,人民法院系统难免不被涉及和侵蚀,如果不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意志薄弱者一旦失去原则,就会守不住底线,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形势十分严峻,集中表现为“五个更加突出”。即:法官思想观念面临的侵蚀更加突出;青年法官面临纪律、道德教育的任务更加突出;拉拢腐蚀法官的现象更加突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压力更加突出。三是从“零违纪”的要求来看,地市、基层两级人民法院,虽然近年来一直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但还没达到“零违纪”的目标,每年都还有几起违纪案件,每年也都出现违纪办案的干警,虽然案件少人数少,但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是较大的,产生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人们常说“困难象弹簧,你弱它就强”。这个道理很适用于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如果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松一松,违法违纪就会有机可乘,从大的方面来说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就会受损,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会失守。四是从现实角度来看,违纪干警的政治生涯就会断送,多年打拼积累的社会地位与相关待遇付水东流。因此,对于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满足广大法官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促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舆论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树立法官的形象,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官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创新 现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明显,我国文化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必须进一步强化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大力推进文化创新,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始终保持我国文化发展的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建议》明确提出,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的法官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构建和谐社会和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执法办案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在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社会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严重,司法权时刻处于关系、人情、金钱、美色的包围之中,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增强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刻不容缓;二是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期盼更加强烈,司法不廉、不公问题越来越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去年,省高院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33件,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仍居高位,保廉洁、促公正,以良好的司法形象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刻不容缓。 其实,法官的廉政文化建设处于这种境地,主要是对廉政文化建设总体上认识高、抓得紧,但不廉不洁的思想土壤还依然存在,不廉不洁的司法行为还依然存在,去年,全省法院仍有32名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其中有9人受到刑事处罚,出现这样的情况虽有多种因素,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必须看清形势、立足大局,深刻认识当前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官廉政文化建设创新。 法官廉政文化建设中创新的内容 文化精品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文化发展水平的集中反映,是文化发展方向的重要引领。正如著名艺术家所说:必须进一步推进文化内容创新,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功能。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着力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始终做到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弘扬时代主旋律。 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法官廉政文化建设,要拓宽创新平台。 创新廉政文化,开展警示活动。廉政文化教育是增强法官自律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利用好现有的各种条件,积极开展好廉政勤政活动。一是在人民法院大院内设立“公正执法、刚直不阿”、“司法为民、廉洁勤政”廉政告示牌,告诫法官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二是办公楼建立人民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开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廉政文化活动图片集锦、法官廉政教育学习体会文章,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风貌和所取得的成果;三是在每位法官办公桌上设立“忠诚正义、博学廉明”座右铭自选廉政警句。 创新廉政文化,开展网络活动。要建立起“权责明确、程序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廉政文化机制,既有针对性、实效性,又富感染力、说服力,全方位立体网络。开通人民法院局域网,实现高院、中院和基层院的三级联网,并在本院网上设立党风廉政专栏,及时发布党风廉政文件、规章制度,登载法官所撰写的廉政文章。促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有新水平,法官队伍建设有新提高,法官自身素质有新进步。 创新廉政文化,开展读书活动。一是开展“每月敲一次警钟”活动,即每月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廉政学习和交流,通过自我剖析,对有无私自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有无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吃等情况进行互相监督,由部门领导将每一位法官的廉洁自律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二是在人民法院会议室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投影仪,购买反腐倡廉教育片,按照计划定期播放影片,打造出一流的廉政教育影视教育阵地;三是在法院图书阅览室专门设立“廉政书架”,阅览室每日定时开放,保证法官的学习时间与场所。 让法官做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角 廉政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根本性建设,如何让法官进入到廉政文化建设当中,搞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法官唱好主角应当开展多样形式的教育活动。 开展审判纪律专题教育。人民法院应当坚持进行党纪国法、权力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理论教育和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人民法院特点,突出开展法官纪律教育和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调解、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调解、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使法官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实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目标。 开展理想信念专题教育。人民法院通过上党课、上廉政课,对法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定期组织党纪政纪条规的知识测试,进行体会式教育;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进行自警式教育。让法官算好“四笔账”即:一是算好政治账,使法官弄清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代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荣贪耻理念,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二是算好经济账,使法官知晓违纪违法行为一旦事发的经济成本和风险代价,珍惜工作岗位,自觉廉洁奉公,坚决拒绝腐败;三是算好亲情账,使法官明白违纪违法行为给家庭、亲人、好友带来的伤害,警钟常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四是算好健康账,使法官明确违纪违法行为对身心健康的危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宁静致远,淡泊名利,洁身自好,远离腐败。 开展突出重点专题教育。从人民法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发生问题的主要是个别领导和一线审判、执行人员。因此,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人民法院应当始终注重突出重点,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的要害岗位的法官作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有更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并有计划地组织法官参观革命圣地、纪念馆等,进行主题式教育。定期召开“廉内助”座谈会,进行家庭式教育。还可以通过将“六条禁令”制成卡片发给法官随身携带,进行提醒式教育。法官时刻以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坚决不闯“红灯”,不踩“高压线”,做清正廉明法官。 开展民主监督专题教育。一位哲人说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切司法活动只有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远离腐败。法官要克服怕麻烦、怕亮丑、怕被抓把柄而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等消极、错误的思想意识,依法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将立案、听证、庭审、裁判文书等司法环节和事项最大限度地公诸于众,让瑕疵案公开亮丑,让“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处藏身,通过司法公开推动廉政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大力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廉政文化资源,才能有效推进。它将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为创建和谐的诉讼程序,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使法官更加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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