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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女心切伤亲家 法官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2-08-15 11:40:29
本网讯(通讯员 潘爱英)
“我刘某和儿子等人因看女儿小敏生病住院疑婆家人无人管,一时冲动,几人到亲家李某家里质问,因双方情绪激动和亲家发生撕扯,导致两家都收到了伤害,在此表示道歉,求亲家原谅。”这封情真意切的道歉信是出自原告李某、王某诉被告刘某、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原本礼让三先的亲家又如何走上对质法庭的路,其中缘由是什么?
2012年3月份,被告刘某的女儿小敏生病住院,娘家人去探望,其女哭诉无钱治疗,其公婆又未在医院守护,护女心切的刘某回家后喊上四人便于当日傍晚到亲家家质问,因其比较激动,进门后两家人未说几句话,双方便发生撕扯,因原告无防,双方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二人之损伤构成轻微伤。后经村里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由于原告认为自己受的伤害且被亲家所致,感到丢人,一时难以心服,调解未果。 2012年4月22日,原告李某、王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父子、及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总计27000余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对被告予以训诫。在接到案子后,民一庭的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案件当事人是儿女亲家的特殊关系,处理结果要慎之又慎,若有一丝差错可能影响双方儿女婚姻问题。为此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村庄对事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得知婆家人民家筹备为儿媳治病的钱因看天已晚,准备次日一早赶往医院,谁知娘家人护女心切、一时冲动而发生撕打,案情清楚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座谈,想方设法在庭前将此案调解,后通过双方代理人及双方的亲朋好友劝说,承办法官从事实、道理、法律、情理及双方儿女以后生活给其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让双方为子女等方面来做好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被法官的诚心所感动,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0000元,原、被告当庭相互道歉。被告并写道歉信一封。 双方亲家消除恩怨,握手言和,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这一案件的圆满处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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