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禹州文殊镇:社会法庭化解一起医疗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0 17:12:05


     本网讯(通讯员 王鹏 王宏宇)   今年6月5日,河南省禹州市文殊镇绳李村6组村民李某在同村马某家干活时,不慎从屋顶摔下,头部出血,一只胳膊受伤,入院治疗七天花去医疗费7000余元。马某原本说好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但后来却推说是李某自己不小心摔下,也应负一半责任,两家因此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7月30日,李某的家人来到河南省禹州市文殊社会法庭寻求帮助。

    文殊社会法庭社会法官孟志甫和王丽静接待李某的家人后,立即前往李某家中,了解李某现在的身体状况。他伤势虽不算太严重,但短期内只能在家养伤。本来并不富裕的家庭根本无法承受7000余元的医疗费。随后,社会法官联系到绳李村村支书和马某到场调解。马某很坚决的说:“我顶多拿4000元,他本人也得承担一部分。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失误,这就不少了!”看着十分恼火的马某,社会法官们先让他先冷静下来,向他讲到“乡里乡亲的本是同村人,李某家啥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后有啥事还是需要互帮互助的”,随后又耐心的给他讲解有关法律规定。

    一个小时后马某慢慢被说服了。看到事情有了转机,村支书和其他村民也加入到调解工作当中。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马某终于答应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并向李某说道:“我知道你家比较困难。你先别着急,在家好好养伤。等伤好了,还来我厂里干活,工钱我照给”。当天,马某付给李某共7200元,两家也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