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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网络传销案涉16省市八千余人 达213万
作者:杜之平 胡彪   发布时间:2012-08-08 14:59:31


    正义网四川8月8日电(通讯员杜之平 胡彪) 以销售生物制品公司产品为名,通过网络注册发展会员,根据缴纳费用多少确定、提升会员等级,在16个省市发展会员8000余人,收取会员费213万元,实际销售公司产品21万元。日前,绵阳首例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2年,犯罪嫌疑人黄某投资50万元成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效益尚可。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司逐渐陷入困境。2011年6月,黄某萌生以销售公司产品为名组织网络传销牟利念头,自行设计用户网络注册、升级模型后,支付2万元费用请人建立公司网站,于2011年11月1日开通用户注册、升级系统。该系统将注册用户分为八级,最低为一级,最高为八级。只要在网上注册并缴纳100元推广费,就成为公司一级会员,发展下线后,具备二级会员资格,下线又发展下线,具备三级会员资格,以此类推,最高达到八级。具备各级会员资格,逐级递加100元推广费逐层升级。至具备八级会员资格,总计缴纳3600元,成为八级会员。各级会员根据发展下线会员多少分配利益。

  截至2012年6月15日案发,黄某的公司网站发展注册会员8271人,遍及四川、重庆、河南、山西等16个省市,注册用户之间升级费流量高达213万元,而同期该公司账面显示销售产品金额仅21万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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