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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集中执行 执行到位标的款365.7万元
发布时间:2012-08-07 14:20:33


     本网讯(通讯员 马领海 李建功)   “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决不能让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逍遥法外,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得到保护”。这是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王红卫代表全体干警发出的庄严承诺。7月31日下午,该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兑付大会如期召开,当场为申请执行人董百岁、崔荣等13名当事人兑付执行款项20余万元。

    为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6月份以来,义马市人民法院根据三门峡中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清积案、结新案、减存案”的执行工作思路,倾全院之力,扎实有效开展了“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亲自挂帅任组长。召开干警大会进行“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总动员,周密制定活动方案,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

    活动中,该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积极主动地向市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对执行活动的支持;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充分发挥联动制约机制的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党组成员带头包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活动进入攻坚阶段,该院及时召开“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再部署、再动员、再鼓劲,集中时间、集中车辆、集中人员、集中行动,抓住一些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返乡收播的有利战机,突击执行,推进活动向深度、广度进展。执行干警打破常规作息时间,昼伏夜出,全天24小时巡回轮流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老赖”重拳出击,扣押、查封、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当用必用,必要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实行人性化执法,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对说服教育后仍不履行者依法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多策并举,使死案盘活。执行干警能动司法创新工作,充分调动债权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积极性,依法采取查询、搜查、悬赏举报等措施,主动出击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依法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决不让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

    活动开展以来,共采取查封措施5件,采取冻结措施14件,冻结金额180.88万元,采取划拨措施10件,划拨金额36.27万元,采取罚款措施6件,决定罚款金额23万元,执行拘留3人,拟追究刑事责任1人,执结案件30件,部分执行案件60余件,有力地打击和制裁了一批抗拒执行的“老赖”。为营造强烈执行攻势,该院又在《河南法制报》刊登拒不执行人员名单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适时对“老赖”进行公开曝光,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依法运用刑事制裁措施,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责任追究。7月4日,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在该院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一篇简报上进行了批示,肯定了义马法院这一有效做法。同时注重把握活动亮点,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导向上抓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典型案例,及时跟进报道,确保取得“执行一案,教育一批,处罚一人,威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通过全体执行的两个月昼夜奋战,该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执行到位标的款365.7万元。此次活动不仅有效地打击了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而且维护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使执行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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