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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艰难的送达
作者:刘宏   发布时间:2012-08-01 09:31:20


    2012年5月,我被下派到大姚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工作。基层条件虽然艰苦一些,案件压力大一些,但是他们团结一致、克难奋进的精神,化解纠纷、力求案结事了的决心,司法为民、贴近群众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次送达,就是我真实的体会。

  2012年6月7日早8:00,我同大姚法院石羊中心法庭姜光文庭长、审判员周子菊、张红星一道,从石羊中心法庭出发,前往辖区岔河村委会、土枧槽村委会、坟箐村委会、柳树塘村委会对5起民事案件进行文书送达和执行。

  我们一行四人驱车首先赶到岔河村委会岔河村,对张某诉李某返还原物一案到实地督促履行情况,经过对李某近2个小时的耐心开导疏劝,最终促使本案得以执行。这也使我感受到,案件成功执行的背后,是法官辛勤的付出。

  执行完毕已是上午11时,我们继续赶往土枧槽村委会河底村,对鞠某诉罗某民间借贷一案的诉讼文书进行送达。从岔河村到河底村只有不到10公里的路程,但是路况很差。我们的办案车在蜿蜒崎岖、狭窄陡峭的山路上艰难行驶,山间的路弯急坡陡,坑坑洼洼,一边是山崖,一边是山箐,车每行至急弯坡陡处都难免熄火,方向和刹车操作稍有不慎,危险就在面前。车只能进,不可退。如果是雨天,车根本无法进出。车渐渐地行进到离河底村不远的山头上,前面终于有了一块村民平整出来准备建房用的宅基地,车也无法再往前行,只能暂时停放在宅基地上。这时,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时。

  我们下车步行赶往河底村,这里群山环抱、山高坡陡箐深。我们顶着炎炎烈日,忍着饥渴,沿着陡峻的山路,走进深深的山箐中。在田间与村民的交谈中得知罗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尚无能力偿还向鞠某的借款,与其妻出外打工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半个月前,法庭给村委会去电告知,请协助通知罗某到石羊中心法庭领取诉讼文书。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受送达人罗某及家人不配合、也未到法庭领取。为此,我们只有来到实地找到罗某及家人,在其父罗绍先家中,姜光文庭长向罗绍先讲解法律、讲明道理后,罗绍先代收了其子罗某的诉讼文书。送达完毕已是下午13时,我们又从深深的山箐中爬向陡峻的山顶,个个累得汗流浃背,疲惫不堪,也无力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匆匆赶往下一站——坟箐村委会利丕么村。

  下午14时,我们在坟箐村委会村委会治安员的配合下,对杨某诉周某民间借贷一案和施某诉奎某离婚一案进行诉讼文书的送达。送达完毕,已是筋疲力尽,饥肠辘辘。回到法庭,已是下午15时,吃完饭顾不上休息,我们又立即赶到柳树塘村委会磨石江村,对张某诉李某(女)离婚一案,对李某进行了耐心开导疏劝,防止了矛盾的激化,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调解结案。

  在基层法庭锻炼期间,我深深感受到基层法庭工作的艰辛。基层派出法庭是化解矛盾的前沿、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的窗口。一天的工作只是缩影,却折射出基层工作的真实写照。而正是有了这些默默无闻、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广大基层干警,化解纠纷、社会稳定才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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