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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三个围绕”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处理
发布时间:2012-07-27 16:36: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剑龙)
2012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县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注重协调,积极探索协调处理的新路子。上半年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25件,经协调撤诉21件,撤诉率达84%,再创新高。
一是围绕焦点做铺垫,加强诉前协调。明确诉前协调适用范围,由庭长亲自进行立案审查,对于通过立案审查阶段发现有协调可能的案件,深入分析争执关键点,明确协调工作的方向和方案。即使在这一阶段不能化解的案件,立案后继续做工作,增加协调解决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二是围绕化解勤沟通,加强领导层面联系。主管行政审判的院领导亲自参与,与行政机关领导沟通联系,需要协调处理的案件、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主动向行政机关领导通报案情和协调处理方案。同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由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通过领导参与推进行政协调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围绕协调多渠道,建立多元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引入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由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乃至家族长参与协调工作,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协的支持,适时适当请求有关部门予以协助,促成各方协商一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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