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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在核心价值观学习中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2-07-26 14:42: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新华)
河南省汝南法院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中,以强化便民机制为载体,加强窗口建设,深化审判公开,健全沟通机制,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把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作为重头戏来抓,以“一站式、集约化”为目标,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成为具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调对接、诉讼费收缴等十项功能的服务厅。同时,在立案信访大厅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认真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作案件。近两年来,接待大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1200余人次,立案审查4000余起,立案调解106起,提供救助服务379人次,查询咨询935人次,判后答疑17人次,案件诉调对接328起,接待来访群众412人次,消化处理涉诉信访案件41件,信访案件与建成之前相比有大幅下降。 二是深化审判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办案机制,全面推行立案、庭审、审理程序、裁判文书、办案质量评价“五公开”。 将裁判活动自觉置于阳光下。对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到法院网进行公开晾晒,实现重大案件审理的网上同步直播,广泛接受来自社会各届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彻底实现。庭审活动全面开放,制订了公开审判制度,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旁听案件审理,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组织邀请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促进审判公开,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 三是健全沟通机制。不断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机制、法官村长制度,完善干警基层包村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大走访、大下访、大回访”活动,切实强化与人民群众的近距离接触;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提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督办、回复的质量和效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采取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规范邀请程序、严格落实庭审及合议制度等措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充分行使陪审职权,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了解社区民意,宣传法律法规,实现司法与群众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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