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行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为谋利伐树数百株受罚
发布时间:2012-07-26 09:29: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琳)   国家大力提倡植树造林,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可是有些人不但不造林,反而毁林。近日,河南省濮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树木的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12月3日,被告人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本村东北方向200米处的一条东西旱河沟以北的319株杨树砍伐。经鉴定杨树立木材积为15.6立方米。

    濮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符合滥伐林木罪特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

    依据法律规定,濮阳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