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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故意杀人犯罪重刑率达81.56%
作者:周斌 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2-07-11 13:20:43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7月5日至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强调,当前,我们面临着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的新形势,确保法律政策的正确实施给我们提出了新要求。希望同志们深刻认识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法律精神,更加注重保护人权,更加注重提高证据意识,更加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1年,故意杀人犯罪的重刑率为81.56%,绑架犯罪为74.6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43.64%,抢劫犯罪为33.9%。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有所下降,2011年诉至法院的故意杀人犯罪同比下降2.31%,绑架犯罪同比下降10.53%,抢劫犯罪同比下降8.91%,刑事审判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形势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目前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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