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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微通缉 逃犯嫌太丢人自首
作者:陈东升 章文雅 发布时间:2012-07-11 13:03:54
“放在网上太丢脸了,你赶紧回来吧!”浙江省公安厅运用微博等网络平台创新的一种追逃新模式,苍南县一逃犯不愿再丢人,投案自首。
4月12日晚20时许,王某伙同他人在苍南灵溪镇坝头村盗窃走571箱“爽歪歪”饮料,涉案价值3万元。苍南警方调取现场监控,仔细排查,迅速锁定三名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不断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其中两人先后向苍南警方自首,而此时,小王逃往外地。 6月25日,浙江省公安厅在新浪和腾讯的官方微博“浙江公安”上发了一则“微通缉”的帖子。 微博上写道:“想为自己及自己所关心的人增添一份安全感吗?想为平安、和谐浙江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吗?浙江公安为进一步拓宽追逃工作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打击刑事犯罪的积极性,现公布我省百名逃犯信息,悬赏征集线索!” 小王的头像和名字也赫然在上。微通缉公布后,小王被网上通缉的消息在亲戚和邻居间传开了。 小王爸爸去世,妈妈改嫁,这些年生活也不容易,村里干部都想拉小王一把,就四处寻找,网上通缉令发布后几天,他们总算打听到了小王的地址。 “放在网上太丢脸了,你赶紧回来吧!” 小王听了后,和办案民警也联系上了,经过民警劝说,他放下了包袱。 6月29日,小王从杭州回到了苍南向警方自首。 至此,小王也是省厅“微通缉”后,投案自首的第一个逃犯。 省公安厅新闻办有关人士说,原来的公安厅门户网站也有追缉栏目,涉及的是全国范围内的犯罪嫌疑人,网民们关心度不高;这次借着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全新改版,加上“浙江公安”官方微博推出,希望利用这个新的平台,为追逃开创一种新的工作模式。 目前公布的上网逃犯,一共97名。 这些逃犯是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在浙江省内作案的,公安机关已明确了对象,目前在逃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涉嫌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其中涉嫌命案的占了多数。浙江籍的逃犯有40人,其余的都是外省籍在浙江作案的逃犯。女性逃犯1人。 通缉令的最高悬赏金额是3万元,最低是500元。 涉嫌故意杀人的有27起,抢劫杀人的5起,寻衅滋事、殴打伤害致死的10起。 随着案件不断发生,逃犯也会有所增加。“微通缉”将会及时更新,让更多人参与到平安浙江建设中,为自己的平安出一份力。
来源: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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