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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传递法律的温暖
作者:范娜娜 发布时间:2012-07-06 14:14:48
依然清晰记得我庭受理的原告孙某诉被告方某侵权纠纷一案。被告方某在原告孙某责任田南边东西方向载有200多棵杨树,有七八年的树龄,离原告的责任田有八米远。原告诉称,被告的杨树遮光,影响了他庄稼的生长,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多元。被告辩称,他的杨树离原告的责任田8米多远,并没有遮光,不同意赔偿。为此事,在起诉前,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发生纠纷,也曾找过村、乡干部从中调解,但最终没有得到解决。原告申请物价局对其损失进行评估,物价局作出了无法评估的结论。
此案陷入了僵局,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原告曾多次在法院哭闹,并扬言法院如不把被告的杨树伐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就回去与被告拼个你死我活。为了解决此案,尽快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翟庭长带领合议庭成员驱车到原、被告的纠纷的责任田,查树木、趟麦田、量土地,又叫来了双方当事人的村委干部协助做调解工作,我们现场办案,在那田间地头,我们与当事人面对面,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大家一起研判,一起做调解工作,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知以理。最后,双方当事人我们的调解尽头和工作热情深深打动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诸如此类的案件数不胜数,那赡养案件、离婚案件、侵权案件、赔偿案件……件件看似平凡而简单的小事,却件件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件件隐藏着一触即发的矛盾。望着当事人满面愁容带着希望走进法院,我们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我们不能让信任法律、信任我们、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失望,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审结一起案件并不难,关键的是要尽量做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那就需要我们用真心、动真情,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把话说到咱老百姓心坎里,用他们听的懂的语言来诠释法律。 用真情来传递法律的温暖,用心把那生硬、枯燥的法律的条文融入到每一起纠纷中,把它演化成人间的真情与温暖。这种真情和温暖,将会使得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触手可及,使得法官的良好形象巍然而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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