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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证伐树13立方米 男子获管制六月罚三千
发布时间:2012-07-05 16:29: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未未)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以8000元价格购买他人杨树137棵,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经林木蓄积鉴定,砍伐面积折合立木蓄积13.094立方米。今年元月中旬,该男子到公安局自首,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2012年7月5日,固始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方太华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方太华,男,1963年8月出生,农民,住固始县黎集镇插花村。2011年7月8日,被告人方太华以8000元的价格买下了固始县张广镇刘集村大塘村民组的137棵杨树。买下后,被告人方太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137棵杨树砍伐。经林木蓄积鉴定,折合立木蓄积13.0904立方米。2012年1月17日,方太华到固始县公安局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太华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方太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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