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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 修心先行
作者:肖富胜   发布时间:2012-07-05 13:38:39


    公正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核心,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必须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如在法院找不到公正,则整个社会就无公正可言。人民法官作为法院的细胞,作为执掌司法大权的执法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因此必须加强法官的自身廉政修养,欲廉洁,先修心,从而彰显法官的人格力量,促进司法公正,使社会公众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一、修忠诚之心

  忠诚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最高原则,是法官品德在审判事业上的集中体现,也是法官应有的基本素质。作为法官,首先,应当忠于党和人民,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怀忧民之心,爱民之情,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融入到日常的审判工作之中。其次,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对法律常怀的敬畏之心,唯法是从,仗义执言,秉公而断,正确执行法律。再次,还要对事业忠诚、对信仰忠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重事业,保持对法律、正义和法官职业的高度信仰。

  二、修正气之心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法官品行端正、刚正不阿,百姓才能信服,自然会有好的法治环境;相反,法官品行恶劣、腐化堕落,百姓对法官失去信心,对法院失去信任,则法治社会难行。因此,作为“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人民法官,最重要的就是正气。这就要求法官坚守真理和正义,坚持原则,做人正派,办事公道,办案公正,扶正祛邪,弘扬正气,敢于碰硬,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存正气,邪不入,病不生”,只有这样,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才能让百姓对法官信服、对法院信任、对法律信仰,才能使整个法治社会充满正气的力量。

  三、修廉洁之心

  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因此廉洁是一个法官必备的素质要求,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法官廉洁就是要求法官从业以廉,洁身自好,具体说就是要求法官在工作中要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克己奉公,不徇私枉法,不以权谋私,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熬得住艰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择善而交,见贤思齐,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时刻牢记“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新风尚,永葆法官清正廉洁本色。

  “修心”如同预防针,它并不是万能的,只能是一种基础,注射后体内形成抗体,提供的只是最初的保护,但这种保护不是永恒的,一旦被突破了,“病毒”也能长驱直入,侵害人体,腐蚀人心。因此要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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