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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别开生面的送法下乡活动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2-06-19 11:28:08
6月18日,受桃源县牯牛山乡党委、政府的邀请,我与行政庭几名法官一道,到该乡最偏远的牯牛山村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送法下乡活动。
牯牛山村地处茫茫雪峰山余脉深处,交通闭塞,最边远的农户离乡政府驻地有四、五十公里路程。我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以进村入户的形式宣讲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警车沿着泥泞的简易盘山公路艰难前进,不时被路上方的塌方和路基的滑坡所阻隔,两个小时后才到达村部。原来约好在村部等待我们的村干部可没见人影,当地群众告诉我们,苏支书带领村干部以及有山林界址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到对面山坡树林里踏界去了。在山里手机没了作用,一阵吆喝之后,确定了争议山林的方位。陪同的黄乡长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争执了几年的山林纠纷,争议标的不大,山区群众就喜欢为了争“一口气”而互不让步。 “我们去看看现场!”带队的冯刚庭长马上作了决定。 沿着陡峭的山路往上攀行,老陈庭长感慨颇多。自从《民诉法》举证规则修改之后,法官就很少这样实地取证了。这次下乡去现场,勾起了老法官年轻时经常下乡调查取证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美好回忆。到达山顶后,我们察看了有争议的“鼻梁”界址,原来问题出在双方林权“四至”表述的“鼻梁”的梁不够突出,一个成熟的调解方案在冯庭长头脑中立马形成。 在村部调解室里,谢村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听说有法官“审案”,调解室挤满了旁听群众。我们几位安静地坐在旁听席上,仔细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冯庭长宣传了林木、林地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最后结合争议焦点并运用成本法则提出了调解方案:把平坦的“鼻梁”从正中划线作为分界线。双方接受了冯庭长提出的调解意见,在调解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争执了两年的纠纷,在法官的参与调解下,终于得以平息。 接下来,我们的工作是与该村四名违法生育对象座谈。他们和各自亲属早已如约等候在了其中之一的谌某家里。四名对象个个情绪激动,认为山里群众条件差,早点结婚生个孩子没有犯法,更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我们认真梳理了群众的意见,之后,进行了法制宣传,从定性、定量两个角度分析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合法性,告知了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严重后果。然后,我们主动与四名违法生育对象结成帮教对子,法官成了他们各自家庭免费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两位对象当场缴清了社会抚养费,另外两位也作出了缴纳计划。 下午两点多钟,我们才吃上中饭。席间,半山腰里又传来了一阵妇女的哭闹。原来,是该村一对姓王的夫妇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对妻子动了手脚,妻子拉扯丈夫找村干部评理,口称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村干部轮番给小俩口作了很多思想工作,但都没有消气。见刚好有法官在村里,村干部便将他们夫妻俩带到了我们饭桌旁。 冯庭长放下碗,给小俩口倒了杯水,接过话茬耐心地开始劝慰。对小伙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要求其当面认错,争取妻子谅解,告诫小伙子动手打妻子非男子汉大丈夫所为。同时,劝导做妻子的不要轻意起“离”心;对于小吵小闹的夫妻,法院也不会轻易支持离婚诉求。也许是点到了小俩口的隐痛,双方都低头不语。最后,小伙子给妻子赔了不是,妻子原谅了丈夫的过错。 直到下午四点多钟,看到小王拉着妻子走上了回家的山路,我们也才踏上归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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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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