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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四张信用卡恶意透支168万元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2-06-12 11:46:14
一名浙江籍男子在贵阳做生意,因资金不到位,为维持个人消费和公司运转,该男子竟开虚假的收入证明办理了某银行的4张信用卡,结果恶意透支了108万元本金,利息60余万元。银行多次通知还款,该男子置若罔闻,并将手机停机。随后银行报案,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其抓获。
办四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108万元 据了解,6月3日,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某银行贵州分行报案,称一名叫刘某的男子2011年在该银行申请办理了4张信用卡。刘某办理获得信用卡后,直至2011年12月29日,刘某以取现和刷卡消费等方式多次透支使用信用卡,目前已透支欠款本金108万元,利息60余万元。银行在多次通知刘某归还透支款项后,刘某置若罔闻,还将当时留给银行的联系手机停机。银行无奈之下,向警方报案。 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立案侦查工作,经连续三天的摸排、蹲守,警方于6月9日将刘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他是浙江人,今年44岁,2005年到贵阳做生意,从事水电建设投资,因该投资周期长,再加上后期的投入不到位。为维持个人消费和公司的运转,2011年初刘某为自己开了一个虚假的收入证明,以此材料在某银行贵州分行申请办理了金卡和白金卡等4张信用卡。获得4张信用卡后,2011年5月至7月,刘某以透支取现和刷卡消费的方式透支消费了108万元。而在该银行多次催其还款后,刘某置若罔闻,甚至还将办卡时留的联系手机停机。 目前,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贵阳警方接到30余起信用卡类报案 据经侦支队民警介绍,近年来,涉及信用卡类犯罪案件在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今年以来,贵阳警方已接到此类报案30余起。民警特别提醒持卡用户和发卡银行,持卡用户恶意透支1万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据介绍,恶意透支有以下特征: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现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民警提醒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诚信守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透支本息。避免“不小心”触犯刑法和出现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同时也提醒发卡银行在审查申请人资料、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时,一定要仔细、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避免恶意透支情况的发生。 来源:
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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