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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确定42家“诉调对接”工作改革试点法院
发布时间:2012-06-07 11:14: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确定全国42家法院为试点法院。其中,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唯一纳入试点的中级法院,试点范围将涵盖该市三县两市一区6个基层人民法院。
据介绍,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重在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不断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新渠道。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探索与有关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全方位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同时,还将从调解协议、刑事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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