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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不让妻子结扎持刀威胁政府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2-06-01 14:51: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詹珠芳)   福建省漳平市一男子因不让妻子结扎,用刀锯威胁政府工作人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而获刑罚。近日,漳平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2月2日,漳平市某政府干部(被害人陈某)等人到郑某家,要求其去结扎,被告人王某不想让其妻子郑某去结扎,从房间门口取出一把“弯把锯”架在被害人陈某的脖子边,让其妻子郑某先跑,并威胁其他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追郑某,一工作人员见状便上前抢被告人王某所持的锯子,在争抢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所持的“弯把锯”将被害人陈某的头部打伤,郑某则趁机逃走。经漳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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