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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判刑日再思“赖昌星现象”
作者:王传涛 发布时间:2012-05-23 10:35:50
18日上午,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5月18日 新华网)
红极一时的赖昌星、轰轰烈烈的厦门远华走私案,终止划上了句号。虽然“无期徒刑”令许多网友感觉到“判轻了”,但是在“不判死刑”作为赖昌星遣返条件的语境之中,“无期徒刑”无疑已是最大的量刑。这位老赖在温哥华不走的大明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了。 赖昌星事件,之所以一直以来都牵动着公众的心,原因在于以下三点:其一,关注赖昌星,其实是在关注我国外逃犯罪人员,既包括外逃的商人,也包括外逃的贪官,赖昌星是外逃犯罪人员的最典型代表,他能否被成功引渡,极具标本示范意义;其二,关注赖昌星,是在关注我国的司法正义与反腐重任,赖昌星破坏了法律的尊严、程序的正义和社会的公平,如果他不能得到应有的严惩,社会规则就会丧失公信力;其三,关注赖昌星,也是在关注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为什么企业的老板和政府官员总有暧昧关系,在赖昌星们面前,权力如何保持独立和自觉? 现在赖昌星被关进了牢房,问题是,以上公众担心的话题都得到解决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相反,在现实社会之中,还存在许多赖昌星式的人物。虽然他们的涉案金额远远不如厦门远华案那样惊世骇俗,但是,官与商之间仍然有暧昧关系可寻,权力寻租现象更上比比皆是。并且,因为经济案件被拉下马的政府官员并不在少数。因此,对于公众而言,比起赖昌星被判刑这件事,更关注如何防止再次出现一个如赖昌星一样的蛀虫? 从根本上讲,赖昌星的问题不在商场,而在官场。赖昌星的名言,仍然可以警示社会和后人:“不怕什么法规条文、规章制度,不怕干部,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你认为现在这社会,我一个穷人怎么起来”……在赖昌星的眼中,社会给普通人提供的游戏规则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正义保障的,这也是他行贿官员、进行走私的根本动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仍然有改善的巨大空间;在权力内部,更需要建立一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防腐体制,严格防范和控制职务犯罪。 在赖昌星巨大的商业帝国背后,不是赖昌星本人有多强烈的个性,而是权力本身有不检点冲动。如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制度来防范权力,权力的这种不检点冲动就会变成现象,权力寻租、职务腐败就还会继续下去。一言以蔽之,赖昌星的行贿能力、走私能力与权力缺少监督约束的现状,共同导演了厦门远华走私案的发生。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赖昌星背后的体制土壤与制度防范建设。 来源:
中国网-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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