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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银行爆炸案一审宣判 主犯王海剑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05-15 09:46:27


    中新网武汉5月14日电 (记者 徐金波)2011年12月1日发生在武汉关山附近建行爆炸案,14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因犯有爆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免于赔偿责任;从犯王伟被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犯王安安有自首情节,被判6年。两名从犯须赔偿受害人家庭共计5万元经济损失。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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