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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法院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发布时间:2012-05-18 09:17: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隋思)   2012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张丽莉、金桂兰等先进事迹报告会”。碾子山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邹凤玲、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吕长林以及碾子山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的先进事迹。

    5月8日,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张丽莉舍身救学生自己被卷入车下遭到碾压,以至双腿高位截肢的事迹传遍全国。张丽莉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在生死攸关的时刻,舍生忘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捍卫学生的生命安全,撑起了一片师者大爱的天空,她的英雄壮举谱写了一曲壮美的生命赞歌,诠释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不愧为“最美的女教师”。

    5月8日,“全国模范法官“、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桂兰同志,因患癌症医治无效病逝,享年55岁。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金桂兰甘于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她主审的1050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审,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90%以上调解结案。她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全部心血,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时代先锋’和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

    座谈会上,碾子山区法院干警结合各自工作,畅谈了对优秀教师张丽莉和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以及全市法院先进典型事迹的体会,并对今后工作做了表态性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张丽莉老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纯洁无私的大美形象,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她传递大爱、温暖龙江,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体现,堪称龙江之楷模、教师之典范、青年之表率;要永远学习金桂兰法官牢记宗旨、甘于奉献的理想信念,学习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学习她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的职业操守,学习她调判结合、千案无一错漏的司法能力;要以报告团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榜样,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立足岗位,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学习他们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思想境界,对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对人民群众亲民、爱民、护民的优良作风,廉洁奉公,维护公平正义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碾子山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邹凤玲表示,碾子山区法院召开此次学习座谈会意义深远,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时代,碾区法院召开此次座谈会,及时教育和引领干警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从为人民司法的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新风尚,进而带动法院工作的有序发展。

    碾子山区法院院长苑平讲话时强调,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职能部门,担负着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我们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在全院范围内迅速掀起向“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和“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学习的热潮,大力开展“学先进,创四优”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要把开展向模范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当前法院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石和精神动力,要做好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学习典型事迹,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奋发进取,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创佳绩、再铸辉煌。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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