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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拖欠不付 76名农民工集体诉讼
发布时间:2012-05-17 14:21: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喻春)
5月16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受理了一起76名农民工集体诉讼追索劳务费案件。
76名农民工诉称,2011年6月份至2011年12月份,被告魏红兴、许斌、刘本天、孙田红四人聘请姜云安、王华芳等76名农民工为其从事摘棉花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按每斤0.6元计算。2011年12月29日经双方结算,魏红兴四人应支付姜云安、王华芳等76人工资款9.5万余元,当时由于无现金支付,魏红兴四人便向76名农民工出具来了欠条。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魏红兴四人仍未还款,后经农民工多次催讨未果。 在认真听取了农民工陈述和诉求之后,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他们走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考虑到这76名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老年人,法庭帮助和引导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并同意他们缓交诉讼费。此案也同时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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