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孔晓兵)
时下正值农忙时期,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焦点和重点主动向农村转移,能动司法,采取多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为推动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永定法院将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该院“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该院工作的着力点,为促进该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着力完善立案大厅功能,设立导诉台、立案调解、判后答疑、诉讼保全等窗口,为立案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12件,真正解决立案难问题。该院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成立涉农案件速裁组;通过开设“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今年来共审结涉农案件45件,服判息诉率100%,平均办案周期13.6天。大力推行“法庭进社区、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以人民法庭为中心,设立12个巡回办案点,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对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采取流动式巡回审理,共开展巡回办案50次,化解涉农纠纷159起。对涉农案件,坚持“以调为主”的原则,涉农案件调撤率达89.3%。人民陪审员、调解员诉前协助调处纠纷123件。加强对农村司法救助力度,尤其是对经济困难的涉农当事人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2万余元。法院规定法官每月至少到村里开展一次工作。今年3月以来,利用该县政法委组织的“永定县政法系统平安综治集中巡回宣传服务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深入到乡间村舍,开展义务法律咨询。针对农民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就农民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婚姻法、合同法、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问题,深入到农村广泛进行宣传。今年以来,该院组织法院干警深入所在辖区的5个重点乡镇、8个社区,散发了宣传单近1000余份,接受农村群众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