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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陪审员3年化解各类纠纷450余起
发布时间:2012-04-20 10:37: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超峰)   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正式设立全省首家人民陪审员调解室,主要负责参审案件的调解即诉前调解等工作,2009年以来,该院2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93件,参与案件调处、诉前纠纷调处等450余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受到群众的一致欢迎和肯定。

    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该院出台《创建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司法品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具体要求和组织领导机构,科学谋划品牌创建,实行品牌管理,规范品牌运行。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和工作室,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和学习提供专用场所。同时为保持法庭庄严,为人民陪审员定做专用制服,规范管理,展示风采。为提高陪审员调解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该院将邀请陪审员参加法院视频业务培训常态化,实行陪审员与法官同步培训,并定期开办调解技能讲座不断提高陪审员调解水平。坚持每年向陪审员赠阅法律书籍、刊物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引导人民陪审员从情与法的层面充分表达意见,极力寻找情与法的融洽点、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对案件评判的共同点,使人民陪审员不再成为“摆设”、“陪衬”。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2011年该院通过增加选任数量、科学分配选任名额、扩大选任范围、严格选任程序等方式先后从各乡镇、社区增选了11名与群众密切联系、熟悉社情民意、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民陪审员,实现了人民陪审员覆盖全县社区乡镇的目标,有效延伸解纷触角。

    通过几年来的审判实践,屏南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已逐步规范化、常态化,一个长效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逐步形成,通过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联动作用,实现诉讼关口前移,善于借助外力止争息诉。人民陪审员调解室主要是通过轮值调解、特邀调解、全程调解、互补调解等方式进行。轮值调解即将现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统一排班,当班的陪审员可以参与法院当日开庭案件的调解;特邀调解即对涉及专业知识或属陪审员任职辖区内案件,由法院特邀相应的陪审员参审协调,必要时可由陪审员单独主持调解,减轻当事人抵触情绪;全程调解即在立案、审中、下判前后及信访等阶段均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介入调解、判后答疑、协助息诉罢访的职能,确保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形成“一站式”的解纷机制;互补调解即涉及专业领域知识,又涉及陪审员任职辖区的案件,由2名以上的陪审员参与调解,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调解合力。

    同时,人民陪审员除了在法院内参与一切依法可调的案件外,还可利用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多重身份的优势,介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等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此举有效地将司法解纷功能延伸至基层,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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