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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遭袭疑人暗害报案不料“自投罗网”
发布时间:2012-04-18 10:59: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艳 谈德军)   一般来说,喝酒后驾车的司机对警察是唯恐避之不及,然而饮酒后的熊强,却因怀疑有人要害他,自己驾着车到派出所报案。近日,安徽省宁国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熊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11月29日15时许,被告人熊强饮酒后驾驶着正三轮摩托车由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黄土岗出发,沿着S104线往前行驶。当行驶至汪溪街道办事处天天乐超市门前时,突然发现有一块石头向他飞来,熊强便怀疑有人故意要他,遂驾驶着正三轮摩托车来当地派出所报警。在民警与其接触过程中,发现其胡言乱语,并闻到其口中呼出大量酒气,便询问其是否是饮酒后驾车前来的,熊强当场承认其确实是喝酒后骑着三轮摩托车来的。派出所民警随即将案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后经司法鉴定,熊强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熊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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