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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心去深入群众
作者:丁吉生 发布时间:2012-04-11 14:31:04
从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共忙春耕生产,到走基层转作风蹲点调查研究;从下厂矿进车间解决实际困难,到走入寻常巷陌破解民生难题。当前,一股干部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热潮在神州大地兴起。
“让司法走近群众、让司法服务群众”,同样的场景在法院系统随处可见。随着能动司法理念的深入人心,各级法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顺势而为,组织法官进村入户、深入基层,把司法的关怀送到广大群众的身边。这一个个暖人的行动,对于密切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院及法官良好形象大有裨益。 法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能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关键就要看是否能在下基层工作中真正做到接地气、摸实情、办实事、解民忧,是不是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迎难而上,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切切实实地让群众得到实惠。 人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下到基层,在群众面前端着架子,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这样的态度只会在法院与群众之间筑起一道思想和感情的藩篱。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下到基层只是走形式,蜻蜓点水,运动式的开展下基层活动,这种务虚名而不下实功,纯作秀而不做实事,图形式而不抓落实的活动,不但不能全面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更不能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以这样的态度和做法联系群众,自然事与愿违,不可能得到群众的认同。 法官要带着对辖区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深入基层,放下架子,多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多到困难较多的一线去,多到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地方去,以常态的方式、平等的态度与群众接触,通过真心的交流、持续的关爱,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真心实意、认真实在地解决基层所面临的问题,用扎扎实实的成效,赢得群众的拥护与爱戴,这样联系群众才能直接、有效。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决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法院工作人员只有牢牢树立群众观点,用真心真情去深入群众,并通过开展持之以恒的深入群众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亲近司法,参与司法,信赖司法,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赢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深入人心、赢得民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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